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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
    延安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工作服务指南
    2020-03-02 20:37 解强 

    延安大学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工作服务指南

    全体教职员工: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切实保障全校教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人事处本着“积极防控、高效服务、线上为主、分类办理”的原则,确保各项人事人才业务工作不停滞、不断线,努力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现将开学延迟期间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安排:

    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

    1.疫情信息采集和分析

    各院系各单位继续落实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13309116177(微信同号)

    2.教职工每日健康打卡

    全体教职工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填报工作,并于上午10点前完成。后台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情况汇总和督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329418657

    二、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1.人才引进

    各院系暂停各类人才线下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等线上方式进行考核,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与人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对人才进行思想政治考察。各单位将考核考察的电子材料发送到专用电子邮箱yadxrsc@163.com ,纸质材料待正式开学后报送。

    联系人:阮老师 17829118768

    箱:709726360@qq.com

    2.人才计划

    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及评审答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通知,请及时关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通知。

    联系人:阮老师 17829118768

    箱:709726360@qq.com

    3.协议签订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采用网络视频签约的模式与学校同意引进的人才洽谈待遇等问题,草签协议。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就业协议。

    待遇草签协议:阮艳军 17829118768(微信同号)

    就业三方协议:解老师 13309116177(微信同号)

    箱:67901431@qq.com

    邮寄地址: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人事处716000

    4.人才待遇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住房补贴、人才项目经费,以及特聘、返聘教授的考核可先提交相关材料,正式开学后审核办理。如需要业务咨询,请与人才科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阮老师 17829118768 (微信同号)

    箱:709726360@qq.com

    三、人事服务工作

    1.新入职教职工报到

    符合入职条件的新进教职工,请将报到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报到手续。

    联系人:解老师 13309116177

    箱:67901431@qq.com

    2.请销假审批管理

    教职工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履行请、销假手续,按规定申批,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材料),如有需要开学后补交纸质版。

    联系人:解老师 13309116177

    3.退休手续办理

    人事处通过OA将退休通知书下达到各单位,退休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可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告知退休教职工,与本人谈话,并负责指导做好相关资产、工作移交准备。退休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退休证等手续。

    退休手续业务办理:解老师 13309116177

    退休养老待遇咨询:樊老师 15129511118

    4.人事档案转递手续

    正常办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的转递、归档等业务。暂缓为校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档案的查阅服务。校内急需借()阅人事档案的部门或教职工,请提前联系,预约办理。

    联系人:胡老师 15877662885

    四、师资服务工作

    1.公派国内外访学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派出国内外进修、访问和博士后进站等,因疫情导致的访学延期、改派和放弃等各项手续,经二级单位批准后,请将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师资科工作人员按程序审核办理。

    联系人:鲍老师 13772854806

    箱:531236344@qq.com

    2.学历培养业务

    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办理脱产证明、思想鉴定、定向报考意见,以及毕业延期申请等,请将电子版证明材料发到电子邮箱,师资科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并电话告知。

    联系人:鲍老师  13772854806

    箱:531236344@qq.com

    3.卫生职称工作

    积极跟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职称评审评工作,材料报送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请与师资科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鲍老师 13772854806

    五、劳资社保服务工作

    1.工资待遇发放业务

    正常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以及各单位上报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上岗的临聘人员工资。正常办理去世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领取业务。工资发放问题请咨询劳资社保科工作人员。

    联系人:郝老师 15719112539

    邮  箱:644668580@qq.com

    2.社会保险业务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需要提交转移、接续等相关材料,可通过邮寄或邮件形式发送。劳资社保科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后通过电话反馈办理结果。如确需现场办理,可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樊老师 15129511118

    箱:460184059@qq.com

    六、用印及各类证明开具

    1.在职证明、收入证明

    办理用印或开具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事项,请联系值班人员,将相关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工作人员办理好后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申请人。如确需纸质版,请提前和负责工作人员联系。

    在职证明联系人:解 强 13309116177(微信同号)

    邮  箱:67901431@qq.com

    收入证明联系人:樊昕昕 15129511118(微信同号)

    箱:460184059@qq.com

    2.其他证明

    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市社保缴费、公积金证明等,暂时不影响职工社保权益的情况下建议延缓办理。

    七、线下服务

    针对部分业务无法实现线上办理,且又为教职员工急需办理事项,为了方便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效的管理与服务。在未正式开学前,人事处采取线下错峰临时办公,具体时间安排:

    人事科、人才科:星期一、星期三  下午 2:30-5:00

    劳资、社保科 :星期二、星期四  下午2:30-5:00

    师资科、档案室:星期五  下午2:30-5:00

    地点:新区行政楼二楼人事处办公室(202-204#

    感谢您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人才服务工作临时调整的支持理解与配合。如有其他业务办理需求或意见与建议,可直接联系相关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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