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公开招聘实验员 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的公告 根据《延安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延大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及《延安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公开招聘实验员的笔试、技能操作、面试及总成绩予以公布,现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心理能力测试 (一)体检、考察、心理能力测试时间为 11月12日至 11 月14日,体检地点为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其他事项 1.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071 特此公告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延安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