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大学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延安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延安大学岗位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张金锁
副组长:王 顺 苏醒仁 陈 华
成 员:田伏虎 马 勇 武忠远 王 刚 范育琳 姚正宽 韩卿元 白泽生 高 峰 杨亮才 付 峰 王文强 杨伟宏 刘 峰 刘小淼 高 岩
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办公室主任:姚正宽、刘小淼
2.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申诉受理委员会,由学校监察处牵头,负责接收教职工的投诉和申诉,委员会成员为:
主 任:苏醒仁
委 员:韩卿元 白泽生 宋智鹏 雷志强
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办公室主任:韩卿元
3.各院系成立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负责此项工作,组长由院长(主任)、书记担任。
4.学校成立辅导员、实验、中小幼、图书档案、卫生系列、其他专技等6个系列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由学工部、教务处、工会、图书馆、后勤处、人事处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聘用。
二、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
1.传达学习文件精神(11月2日—11月8日)
各院系、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延安大学岗位设置聘任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领会精神,使每位职工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群策群力,积极配合,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
2.拟定岗位设置聘用、考核方案(11月9日—11月30日)
各院系、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类岗位数,参照学校的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符合院系发展的《实施细则》,充分征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个人申报(12月1日—12月7日)
在规定的时间内个人提交《延安大学岗位聘用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经所在单位汇总后报各聘用工作组。
4.组织聘用(12月8日—12月25日)
各院系、各单位、各聘用工作组严格依据制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岗位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各级各类人员的聘用工作,。
5.公示(12月26日—12月30日)
各院系、各单位、各聘用工作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核准聘用结果(2018年1月4日—1月9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院系、各单位上报的聘用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核准。
7.签约上岗(2018年1月10日—1月15日)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补充劳动合同。
三、工作要求
实施岗位设置聘用、考核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十分艰巨的任务,各院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和进度顺利完成。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精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做好实施工作。
2. 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严格控制岗位数量,要在学校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内,严格控制高级、中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聘用,要留有一定的空岗,用于吸引高层次人才。
3.各单位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按时申报,参加聘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延安大学教师岗位核算表
2.延安大学辅导员岗位核算表
3.延安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核算表
4.延安大学岗位聘用申报表
5.延安大学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延安大学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