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1年我校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现就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专业及研究方向须符合我校人才招聘计划要求,并且在各学习阶段的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二、招聘计划及指标(见附件)
三、优秀博士招聘待遇
1.A类博士待遇
(1)毕业于高水平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教学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发表高质量论文。
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30-40万元、人文社科20-30万元。
2.B类博士待遇
紧缺专业博士,成果较为突出;享有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5-35万元、人文社科15-25万元。
3.C类博士待遇
常规补充博士;3年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学校提供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4.其他待遇
(1)3年内执行副教授三级岗位绩效工资。
(2)具有博士后经历,增加2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副高职称,增加3万元引进人才补贴;具有正高职称,增加5万元引进人才补贴。
(3)引进“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纳入延安市人才支持范围,科研启动费按照所确定等级的最高档执行。
(4)配偶安置实行一事一议,为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就学条件。
(5)可以内部价格购买空余博士人才房(安家费可一次性冲抵房款),或提供过渡住房。
三、优秀硕士研究生招聘要求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高水平大学,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3年考核合格后,在政策范围内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他工资、福利、住房等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四、高层次人才常年引进对象及待遇
(一)大师级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等杰出人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知名学者。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提供18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8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年薪100-120万元,具体标准面议;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三)第二层次人才
省部级以上优势学科带头人、承担国家重大、重点课题专家、二级教授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海(境)外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15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80万元;同时提供16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6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排配偶和适龄子女就业。
(四)第三层次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三级教授等;海(境)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海(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学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提供140平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或按学校政策购买140平米以上职工公寓住房一套。协助解决配偶调动或安置配偶工作。
以上各层次申请人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及陕西省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可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人才补贴50-200万元。
五、接收程序
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电子邮件)同时发送至各应聘学院和延安大学人事处邮箱。人事处邮箱:yadxr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