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
人员组成 |
工作职责
一.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主管:全处工作;分管人事科、人事档案室)
1. 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工作。
2.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人事、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
3.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聘用、岗位考核、薪酬分配的政策制定工作。
5. 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人等级的考试、评审、考核、聘任工作。
6. 负责全校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工作。
8.负责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9. 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 负责人事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11. 协助学校宏观指导附属医院人事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
12. 组织全处同志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健全处内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处务会。
13.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副处长1兼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分管:师资科)
1. 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评审、考核、聘任工作。
3. 负责教师的培训、进修、访学、考博、出国项目的选派工作。
4. 负责各类专家的遴选工作。
5. 负责教授延聘、返聘、外聘高水平师资工作。
6. 负责新进教师的试讲、选聘工作。
7. 负责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中初级职称认定等工作。
8. 负责学校人才交流及待分配、未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9.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处副处长2岗位职责(分管:劳资社保科)
1. 负责全校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生活补贴和各项福利的审核、发放工作。
2. 负责“五险一金”政策的执行和制度建设。
3.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丧葬、抚恤、评残等工作。
4. 负责编制外用工的计划、审核、工资发放、养老保险缴纳、辞退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协调省市对口业务部门的相关业务。
6. 协助处长管理好处内其他工作,处长外出时,主持人事处工作。
7.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科科长岗位职责
1. 负责做好全校机构设置以及各类人员编制计划工作。
2.负责学校在编人员工号编码、台账管理、人事编制手续办理工作,以及人事数据库的维护、更新、统计等工作。
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4.负责全校人事调配、军转安置、调进调出、人员退休及附属医院新进人员、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5. 负责教师、实验员以外新进人员的招聘工作。
6.负责二、三级教授的评定、聘用工作。
7.负责职工“三龄一历”的认定和工人技术升等级考核、技师评定工作。
8.负责各类专家体检和全校教职工的体检工作。
9.负责人事处办公室的业务,管理印章、开具差单等工作。
10.按照处长要求,督办、协调其他各科室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师资科科长岗位职责
1. 协助主管处长做好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并做好人才引进、师资培养、培训等工作。
2.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评审、聘任工作,同时做好教师岗位聘任中的相关基础工作。
3. 负责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4. 负责教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各类职称报名工作。
5. 负责新进教师招聘试讲工作。
6. 负责教师的进修、访学、考博、出国项目的选派工作。
7. 负责退休教师的返聘;外聘专家的聘任;兼职教授的聘任工作。
8. 负责各类专家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处劳资社保科科长岗位职责
1. 协助主管处长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 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的调整和报批。
3. 负责在职职工绩效工资、离退职工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的核算与发放。
4. 负责各类津贴、补贴、福利、护理费以及遗属生活费、抚恤金、丧葬费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5. 负责编制外用工工资的核发。
6. 负责对外出具工资证明。
7. 负责劳资信息的日常维护和年终统计报表的编制。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1. 协助主管处长参与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实施。
2. 负责宣传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针和政策。
3. 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的参保、费用核算、费用缴纳以及评残工作。
4. 负责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的对外介绍、证明办理工作。
5. 负责组织教职工重大疾病、慢性病的申报工作。
6.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处档案室(专技)岗位职责
1. 负责保管全校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去世职工人事档案。
2. 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 负责人事档案的查(借)阅、转递工作。
4. 负责制定干部人事档案规章制度。
5. 负责相关部门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指导。
6.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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