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
人员组成 |
部门概况
人事处是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工作方针、政策在学校的传达、贯彻和制定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学校机构设置方案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各类人员编制方案、用人计划和规划。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作调配和待遇分配、未聘人员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福利待遇的政策制订与实施及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工作。
5.负责全校科级(含)以下行政干部、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工人考核、鉴定、奖惩工作。
6.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考核、评审、考试及聘任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培训、进修、出国的选拔工作以及各类专家的推荐评审工作。
8.负责学校高水平师资、兼职教授的聘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教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延聘、返聘的审定工作。
9.负责全校各类人员情况统计报表、信息收集等工作,并负责全校人事、劳资的调查、统计报表和立卷归档工作。
10.负责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做好学校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Copyright 2013 版权所有:延安大学人事处【网站管理 】
地址:中国 陕西 延安市杨家岭 电话:0911-2650071 邮编:716000 E-Mail: yd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