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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
    2022-06-09 09:06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度教师

    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教师进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选派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及师资建设规划,在保证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荐教师参加进修培养。原则上不得安排超过12个月的进修学习项目。教师脱产进修学习期间,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和职称申报。

    2.我校2022-2023学年度赴对口支援院校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进修时间为一年期和半年期,中国人民大学派送4名教师参加进修, 北京理工大学派送6名教师参加进修。凡对口支援院校有进修专业设置的,必须选择对口支援院校培养项目。若确无适合的对口专业经批准后可申报参加国内其它高校进修学习。

    3.为了确保我校进修教师选派的数量和质量,各教学单位务必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推荐。进修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二、进修申报审批程序

        1.拟申请进修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延安大学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

        2.各学院将《延安大学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汇总后,填写《延安大学2022-2023学年度教师进修汇总表》,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截至时间为2022610日。

        3.人事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进修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结合学校师资培养规划,择优选派。

        4.人事处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到学院,以便合理安排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三、进修管理相关规定

        1.经批准的申请人员凭进修培训通知,办理派出手续。教师进修期间不得调整进修培训内容,不得无故中止或延长学习时间。确有需要的,须经人事处批准。

        2.进修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学院负责人应同进修教师保持经常性沟通。人事处、校办主动与培养院校联系,了解进修人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加强与培养院校的合作。

        3.进修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进修教师必须向人事处提交《延安大学教师进修总结表》(加盖进修单位公章),并交验进修学习成绩或学业证书,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4.待遇及其它事宜执行我校教师进修相关文件规定。


    附件:1. 《延安大学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

    2. 《延安大学2022-2023学年度教师进修汇总表》




    人事处

                                        202266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学2022学年教师进修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延安大学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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