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陕教师〔2017〕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的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教育厅决定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就我校2017年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遴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每所高校可推荐上报1个候选团队。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
各学院、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遴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
(二)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根据要求,结合配额方案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
(三)教育部认定。
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四、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须在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前,将申报团队情况简介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阮艳军处,待学校确定候选团队后再按相关要求完善其他申报材料。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