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人发【2011】86号)、延大人发(201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校职改办审查同意,高建国等3位同志具有讲师任职资格;戴会娟等23位同志具有助教任职资格;赵桂林同志具有图书资料系列助理馆员任职资格;梁毅同志具有新闻编辑系列助理编辑任职资格;郝娜娜等7位同志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延安大学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信息简表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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