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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延安大学2025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5-06-18 19:5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专业不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2025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须于2025731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境)内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硕士研究生须为199771日以后出生(其中有高校工作经验人员可放宽至199012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199012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7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至少1年专/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经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6258:00至202571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延安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yadxrs@126.com,邮件以“姓名—辅导员报名命名其中,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学校人事或学生工作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由院系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相关材料“姓名-报名表”、“姓名-获奖证书”、“姓名-XX证明材料”分别命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并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入后续流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现场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来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学历阶段)”,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就读或就业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党员身份、专兼职辅导员、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对证件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笔试内容包括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务,政治、法律、管理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自然、人文、科技知识,重大时事,校史校情等。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小于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心理测评、考察

    按照笔试60%和面试4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并在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环节,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若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由人事处会同学工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体检、心理测评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相关会议审。最终审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人事处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报到

    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签订就业协议,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签订合同。

    三、其他事项

    1. 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911-2650072(杨老师)

    2.电子邮箱:yadxrs@126.com

    欢迎广大优秀人才积极应聘!

     

    附件:《延安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附件【附件:延安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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