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19〕2号)、《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全省高校第三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四)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五)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二、选拔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院系、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同时须对拟推荐人选提出综合推荐意见。
(二)学校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遴选,并在学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高教工委。
(三)专家评审。省委高教工委根据申报人学科专业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会议评审等方式,提出初步人选。
(四)综合评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均衡发展等要求,由省委高教工委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五)人选公布。入选“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名单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三、有关要求
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对我校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特点,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中省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7月1日前将附件2、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阮艳军处,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进一步完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3份,合并装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阮艳军OA)。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
4.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5.延安大学第三批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情况简况表
联系人:阮艳军 电话:2650073
人事处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