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处根据国家退休文件确定正常退休人员名单;
2、将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名单通知各单位;
3、各院处核对名单,同时通知本人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1寸面冠照片三张;
4、学校审批,并报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费审核中心批准,下文通知各单位;
5、将退休人员名单及工资比例通知财务处及有关单位;
6、填写并发放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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